译文
清冷的夜晚,一轮皎洁的月亮挂在天空,月光照在床头,屋子里格外明亮。屋里的女子想起知友,心中忧伤,难以入睡。思念不能断绝,夜晚也显得无比漫长。不时有微风吹进闺阁,吹动着罗帷,罗帷不停地飘动着。女子重新披上衣服,穿上鞋子走出屋子。可是到哪里去呢?只有在附近徘徊彷徨。春天鸟儿都向南方飞去,而有一只鸟却剩了下来,独自翱翔。它呼唤伙伴的声音多么悲伤,哀鸣的声音不禁让人断肠。看到鸟儿想起自己,女子悲伤得哭了起来,眼泪都沾湿了衣裳,只好站在外边高吟,向天空倾诉自己的忧愤。
注释
①耿耿:心中难以忘怀的样子。
②闺闼:妇女所居内室的门户。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据《玉台新咏》,此诗是魏明帝曹叡的作品,但并不可靠。据萧统的《文选》、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和左克明的《古乐府》等,此诗为乐府古辞,《乐府诗集》收入《杂曲歌辞》,题下注云:“《伤歌行》,侧调曲也。古辞伤日月代谢,年命遒尽,绝离知友,伤而作歌也。”即郭茂倩认为此诗是“伤日月代谢,年命遒尽,绝离知友”之作;近代有的乐府诗选本则认为此诗“写女子怨恨丈夫远走不归”。但实际上,此诗应该是一位失去了伴侣的女子在春日里触景生情、感物怀人的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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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前十四句具体写主人公闻见春月、春风、春鸟等景物后的伤感,后四句写本来可以使人欢乐的景物引起主人公伤感的原因。全诗感情浓烈,刻画细腻,表现含蓄而意味深远。
第一部分分三层,每一层各写一个场景。开头四句为第一层,写春月:开篇二句点出了此诗写作的环境与景物,同时也暗示出主人公深夜未眠;接着二句则以“忧人” 说明忧烦之事萦绕在主人公的心中,用“不能寐”和“夜何长”表明主人公心中有无限忧伤而至失眠,与开篇二句相照应。接着六句为第二层,写春风:前二句接着前面写出无法入睡的主人公在明亮的月夜里凝神思虑的动态,通过主人公在失眠中所感、所见,反映了其心中烦闷的程度;中间二句
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
秦昭王四十年,太子死。其四十二年,以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安国君有子二十余人。安国君有所甚爱姬,立以为正夫人,号曰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无子。安国君中男名子楚,子楚母曰夏姬,毋爱。子楚为秦质子于赵。秦数攻赵,赵不甚礼子楚。
子楚,秦诸庶孽孙,质于诸侯,车乘进用不饶,居处困,不得意。吕不韦贾邯郸,见而怜之,曰“此奇货可居”。乃往见子楚,说曰:“吾能大子之门。”子楚笑曰:“且自大君之门,而乃大吾门!”吕不韦曰:“子不知也,吾门待子门而大。”子楚心知所谓,乃引与坐,深语。吕不韦曰:“秦王老矣,安国君得为太子。窃闻安国君爱幸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无子,能立適嗣者,独华阳夫人耳。今子兄弟二十余人,子又居中,不甚见幸,久质诸侯。即大王薨,安国君立为王,则子毋几得与长子及诸子旦暮在前者争为太子矣。”子楚曰:“然。为之奈何?”吕不韦曰:“子贫,客于此,非有以奉献于亲及结宾客也。不韦虽贫,请以千金为子西游,事安国君及华阳夫人,立子为適嗣。”子楚乃顿首曰:“必如君策,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
吕不韦乃以五百金与子楚,为进用,结宾客;而复以五百金买奇物玩好,自奉而西游秦,求见华阳夫人姊,而皆以其物献华阳夫人。因言子楚贤智,结诸侯宾客遍天下,常曰“楚也以夫人为天,日夜泣思太子及夫人”。夫人大喜。不韦因使其姊说夫人。华阳夫人以为然,承太子间,从容言子楚质于赵者绝贤,来往者皆称誉之。乃因涕泣曰:“妾幸得充后宫,不幸无子,愿得子楚立以为適嗣,以托妾身。”安国君许之,乃与夫人刻玉符,约以为適嗣。
优孟,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啗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彫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齐赵陪位于前,韩魏翼卫其后,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柰何?”优孟曰:“请为大王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赍以姜枣,荐以木兰,祭以粮稻,衣以火光,葬之于人腹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
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馀,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四百户,以奉其祀。后十世不绝。此知可以言时矣。